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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陕西西安市蓝田县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公告

2024-09-14 13:32:23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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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蓝田县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蓝田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由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二)教师资格证书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的个人信息、证书号码等。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发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发证机构审核合格之后进行信息录入,制证并发放证书。

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向发证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见附件1)一式两份(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同样适用该表);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所贴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需贴1寸照片);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更正证书上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更正姓名,需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第1-5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五、时间安排及办理地点

1、收取资料时间安排:2024年9月18日--10月11日(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2、受理地点: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蓝田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地址:蓝田县县城南区滋水路中段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82734969

点击下载>>>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3、委托书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11 日

原文标题:蓝田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antian.gov.cn/xwzx/gsgg/1834071316580921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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