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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12 14:22:08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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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江西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南昌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认定对象

1.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含赣江新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含赣江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人员。

3.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含赣江新区)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含赣江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含赣江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栏目下“在线办理”,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申报(具体受理申报时间、现场确认和体检等环节时间以我中心公告时间为准)。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8:00-23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6月3日8:00-17日17:00;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市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二)网上办理

1.时间安排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网上确认,由我中心分两个阶段完成,暂定5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6月30日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申报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我中心审查确认通过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2.办理事项

(1)社会人员将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扫描件上传至网报系统;符合认定条件的本地高校在校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单盖章交我中心。

(2)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信息页。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填写邮寄地址(邮寄地址以系统填报为准),其证书由我中心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付)给申请人本人;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填写邮寄地址,其证书由市教育局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申请人本人。

(3)体检表。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申请人需双面打印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在申请人员体检后,出具体检报告给申请人(申请人上传本人体检报告至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报名系统中核验),并将体检结论和体检报告PDF版汇总报我中心,我中心根据体检结论进行认定,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4)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我中心发布的注意事项,社会人员网上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相关材料上传;符合认定条件的本地高校在校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并收集学生的证书照片黏贴及邮寄地址信息页等材料,并在我中心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7)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申请人网上办理时不能提交材料的,我中心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我中心给予认定。

(9)申请人于6月24日前将毕业证信息上传至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报名系统中核验,逾期未核验的视为认定不合格。

(10)申请人需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我中心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给申请人留言、发送认定情况,如申请人未及时按认定机构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11)教师资格证明由我中心认定专 家委员会出具(含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三)体检

我中心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体检具体时间、体检医院及注意事项将在“南昌经开区教文体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更新。

三其他事项

1.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事宜。

2.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育厅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3.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发布至“南昌经开区教文体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请申请人持续关注公众号。申请人按我中心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申请人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及公告、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中心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我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及确认。

5.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我中心咨询电话0791-83898105。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点击下载>>>

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驻区各有关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联系方式
4、南昌市2024年上半年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高校)
5、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信息页

南昌经开区教文体中心

2024年4月9日

原文标题: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L8Il6sRmBcYe5ednthJ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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