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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教育学考点:课程类型与意义

2023-12-28 17:04:18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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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学》核心考点

课程及其意义

课程的内涵(单选、判断、名词解释)

中国:“课程”一词在我国始见于唐宋期间的孔颖达

朱熹:宽着期限,紧着课程

西方:“课程”一词最早出现在英国教育家斯宾塞的《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一文中。

博比特在 1918 年出版的《课程》一书,标志着课程作为专门研究领域的诞生,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

备考方向

准确识记中西方课程这一词源的代表人物及相关著作

《教育学》核心考点

课程类型

(一)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

从课程内容的固有属性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

学科课程:指以文化知识(科学、道德、艺术)为基础,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从不同的知识领域或学术领域选择一定的内容,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的课程类型。我国古代的“六艺”和古希腊的“七艺”。

活动课程:亦称经验课程,是指围绕着学生的兴趣和需要、以活动为组织方式的课程形态,即以学生的主体性活动的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

(二)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

从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是指采用各种有机整合的形式,使学校教学系统总分化的各种要素及各成分之间形成有机联系的课程形态。简单来说,就是打破传统的分科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两门以上学科领域而构成的一门学科。“相关课程”、“融合课程”(生物学)、“广域课程”(社会研究课)、“核心课程”(社会问题为核心)都是综合课程的形式。

(三)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

从对学生学习要求的角度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

(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

从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主体来看,可将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学校)课程。

(五)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与研究型课程

根据课程任务,可将课程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与研究型课程。

(六)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

从课程的表现形式或者说影响学生的方式为依据来划分,课程可分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

备考方向

1.准确识记每一组课程类型的划分标准

2.理解每一种课程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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